中心各部门、各党支部:
国务院5月18日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国务院要求,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为表达中心全体职工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按照中国地震局办公室《紧急通知》(中震办便函〔2008〕22号)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办公大院下半旗志哀。由监测应急保障部负责。下半旗时应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
二、今天下午14时10分,除各部门留人值班外,其余在津的在职职工在办公楼前列队集合,14时28分起,默哀3分钟。
三、请各部门立即将有关要求通知到全体职工。监测一队、二队负责通知执行紧急任务已出测的各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唐山台站;离退办负责通知离退休职工。
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
党委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