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职工:
现将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春滨海行”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天津市青年文明号服务之星开展 “青春·见证滨海”活动的通知》(津团发(2009)31号)转发给大家,望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此次“青春滨海行”主题系列活动,请将征文电子版及摄影作品于2009年3月23日之前报中心团总支。
一测中心团总支
200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