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天),4月6日(星期一)照常公休。
办公室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