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

                         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

章   程
 

    第一条 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一测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是一测中心为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而设立的科技咨询及评审机构。科技委在一测中心领导班子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研究国内外地震科技发展动态,对一测中心的发展方向、任务、科技政策、深化改革、人才培养和科技开发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或报告,提交下一年度科技工作建议,为一测中心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服务。

    (二)对一测中心的科技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立项和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论证或审议,对中心所从事的科学技术工作进行指导与咨询。

    (三)负责评审一测中心优秀科技成果,并推荐申报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及其它成果奖励。

    (四)关心科技人才的使用和培养,积极向中心推荐优秀年轻的科技人才,促进青年优秀人才的成1长。

    (五)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针对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的交流推广和专题研讨等活动,促进地震科技的进步与可持续发展。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组织

    (一)科技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由委员推荐选出,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委员会通过)。

    (二)中心科技委员,由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在职的高级科技人员以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技管理人员中选聘,同时聘任少数资深专家为特邀委员。

    科技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敢于负责;

    2、在地震监测、预报、科研、技术、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国内外地震科技动态,是一测中心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专家。

    (三)办事机构

    科技委设立办公室(设在科技监测处)并设秘书一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科技委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委员可以连任。

    第四条 工作方式

    (一)科技委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或学术会议。

    (二)科技委委员要积极参与科技委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准备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完成科技委委托的工作。

   (三)科技委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四)科技委在审议和评估重大事项时,出席会议的委员必须超过委员总数的2/3方为有效;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出席人数的1/2方为通过。

    (五)委员应严格遵守科技委的工作纪律,审议或评审项目时,不得向外泄露审议内容及结果。

    (六)对一些时间紧迫,专业性较强,需做出决定的问题,可由科技委正副主任和部分委员共同商定。

    第五条 科技委日常活动经费,由一测中心拨给,专款专用。科技委承担项目评估任务及为项目进行咨询和审议时,经费由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六条 本章程经科技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一测中心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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